索引号: | 014289132/2024-00056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发〔2024〕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土地征收公告 |
2023年12月22日,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灌云县 2023 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G〔2023〕40号),依法批准征收灌云县伊山镇的集体土地4.792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被征地村(组) |
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 (公顷) |
建设用地(公顷) |
未利用地(公顷) |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项目 |
伊山镇披甲墩村一组(集体) |
3.5255 |
3.5255 |
0 |
0 |
伊山镇披甲墩村二组(集体) |
0.0180 |
0.0062 |
0.0118 |
0 |
|
伊山镇任庄村四组(集体) |
1.1545 |
1.1545 |
0 |
0 |
|
伊山镇任庄村八组(集体) |
0.0311 |
0.0311 |
0 |
0 |
|
伊山镇任庄村九组(集体) |
0.0634 |
0.0634 |
0 |
0 |
|
合计 |
4.7925 |
4.7807 |
0.0118 |
0 |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省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及《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3〕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2〕6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五、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辖区自然资源所(联系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山自然资源所李传佳,联系电话:0518-88830255)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二)征收土地公告期为30日(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23日)。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