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56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发〔2023〕9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土地征收公告 |
2023年10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侍庄街道的集体土地0.1736公顷(苏政地G〔2023〕3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被征收(转用)土地村组 |
征收(转用)土地位置 |
总面积(公顷) |
包含地类面积(公顷) |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灌云县S324省道上跨长深高速工程建设项目 |
侍庄街道陆庄村集体 |
侍庄街道陆庄村境内 |
0.0395 |
0.0395 |
/ |
/ |
侍庄街道陆庄村五组集体 |
0.0852 |
0.0852 |
/ |
/ |
||
侍庄街道陆庄村十二组集体 |
0.0489 |
0.0489 |
/ |
/ |
||
合计 |
0.1736 |
0.1736 |
/ |
/ |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省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及《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3〕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2〕6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五、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辖区自然资源所(联系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侍庄自然资源所赵勇,联系电话:0518-88653688)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二)征收土地公告期为30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