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4-0002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土地征收公告 |
2023年12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灌云县东王集镇的集体土地0.2365公顷(苏政挂G〔2023〕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被征地村(组) |
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 (公顷) |
建设用地(公顷) |
未利用地(公顷) |
灌云县南京东路(华山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剩余部分项目 |
东王集镇后河村二组(集体) |
0.0559 |
0.0559 |
/ |
/ |
东王集镇伊东村集体 |
0.1482 |
0.0739 |
0.07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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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集镇伊东村七组(集体) |
0.0107 |
0.010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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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集镇伊东村八组(集体) |
0.0217 |
/ |
0.02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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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2365 |
0.1405 |
0.096 |
/ |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省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及《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3〕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2〕6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五、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辖区自然资源所(联系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王集自然资源所张磊,联系电话:0518-88752197)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二)征收土地公告期为30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7日)。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