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17:59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处对自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和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1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市占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占林)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小伊镇迎山路36号
本次公示期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8826273
灌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